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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條 第51款
1.事實發生日:104/08/18
2.公司名稱:揚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
6.報導內容:不適用
7.發生緣由:本公司接獲櫃買中心證櫃監字第10402009303號函,說明如下:櫃買中心
將於104年8月19日起,停止本公司已發行之有價證券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,並自同
日起暫停融資融券交易。
8.因應措施:本公司將近一切努力,盡速恢復本公司股東權益。
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分類:房地產
報導者:新聞中心
媒體:鉅亨網
日期:2015-08-18T10:13:47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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