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台北10日電)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今天公開開庭審理郭美美、趙曉來開設賭場一案。審判長當庭宣判,認定郭美美犯開設賭場罪,判處有期徒刑5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(約新台幣25萬元)。
綜合陸媒報導,另一名被告趙曉來犯開設賭場罪,判處有期徒刑2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。
檢方指控,郭美美夥同外籍男友、生活助理等人,2013年先後3次在北京朝陽區某處公寓開設賭場,以「德州撲克」方式賭博,賭資人民幣200多萬元(新台幣逾1000萬元)。
據現場消息,檢方在庭上舉證,證實郭美美組織賭博、實行「抽水」及多次以電話、短訊威脅欠款人償還賭博欠款。
而郭美美認為,檢方把責任都推到自己身上,更稱,之前有些供述是在審訊時被逼說的。
郭美美現年24歲,2011年以大陸紅十字會「商業總經理」身分現身大陸網路社群平台微博,從此暴紅,並以「炫富女」姿態出現在大眾眼前。
郭美美因涉賭被捕後,大陸各大媒體便開始大篇幅報導她賭博、賣淫和被包養的細節。1040910
分類:中港
報導者:
媒體:中央社
日期:2015-09-10T10:46:28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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