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5日電)特偵組偵辦中信案,發現中信集團實際負責人辜仲諒等人,涉嫌侵占中信金控資產約3億美元,並拿部分侵占款項投資北京、天母房地產。

特偵組指出,辜濂松、辜仲諒等人在民國93年至96年間,以中信旗下中信資產管理公司投資不良債權名義,利用陳俊哲、吳豐富等人擔任中信資產管理公司等相關境內外公司負責人、業務承辦人機會,將中信金控資產透過中信銀香港分行及台灣總行,層層轉匯到辜濂松、辜仲諒投資的境外公司等帳戶內共13次,侵占中信金控資產約3億美元。

特偵組表示,94年7月間,辜濂松、辜仲諒等人受翁姓友人邀約,規劃前往中國北京市投資順義區的房產,辜仲諒派下屬3度前往北京查訪後,決定侵占中信金控以Bel Air公司名義出資2700萬美元、辜仲諒個人投資300萬美元,以及與吳姓友人等人,共同籌資6300萬美元,成立PPG公司。

之後,PPG公司購買擁有順義區土地所有權的北京某房地產開發公司,並以「內保外貸」方式,將出售的土地款項以北京利瑞達投資公司(最終受益人為辜仲諒)名義,存入中國交通銀行、民生銀行做為「定存質借」的擔保品,並由辜家大總管吳豐富負責的資產管理公司,持上開銀行所的信用狀向台新銀行借款,將投資款套回台灣,供辜仲諒投資之用。

特偵組表示,中信金前任法人金融執行長、辜仲諒前妹婿陳俊哲,在95年1月間指示吳豐富等人,透過中信資產公司及境外公司Oscillum,侵占中信金控資金新台幣6240萬元,作為仲俊投資與吳豐富向力麒建設購買天母約800坪土地的第一期款。

特偵組統計,陳俊哲、吳豐富等人為購買天母土地,共侵占中信金資產逾1億4000萬元,再加上出售土地獲利的8697萬元,陳俊哲等3人將中信金控資產據為己有,用以投資天母土地的侵占、套利不法利益總計達2億3100萬元。1051005

分類:財經
報導者:
媒體:中央社
日期:2016-10-05T07:09:48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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