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前鎮漁港有漁民捕獲兩隻「鬼蝠魟」,許多民眾得知消息都批評漁民濫捕保育魚類。高雄市海洋局說明,我國並未禁止捕獲「鬼蝠魟」,但如果捕獲必須通報,海洋局已經找到漁船船長,當事人承認沒有通報,依法可以裁罰3萬到15萬元。
(林憲源報導)
漁民是在元旦當天晚間,在高雄前鎮魚市場宰殺拍賣兩隻鬼蝠魟,鬼蝠魟被世界自然保育聯盟列為近危等級物種,目擊民眾將照片上網,許多網友批評漁民濫捕。
高雄市海洋局透過前鎮魚市場找到捕獲鬼蝠魟的漁船。高雄市海洋局科長楊文賢說,台灣並沒有禁捕鬼蝠魟,不過漁業署為了加強科學研究和保育工作,在2016年7月1日公告實施管制措施,要求漁民若捕獲鬼蝠魟,必須在返回港口之後一天內主動向漁業署或當地漁業主管單位通報,如果沒有確實通報將依漁業法開罰3萬到15萬元,漁船船長表示捕到之後就直接進港拍賣,不知道要通報。
高市海洋局表示,會將這艘漁船的相關資料送交漁業署調查和裁罰,也會要求各漁港和漁市場落實鬼蝠魟漁獲通報機制。
(圖:翻攝維基百科)
分類:金曲獎
報導者:
媒體:中廣新聞網
日期:2017-01-04T08:58:26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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