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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條 第49款

1.事實發生日:105/02/04

2.公司名稱:創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
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
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

6.報導內容:不適用

7.發生緣由:不適用

8.因應措施:不適用

9.其他應敘明事項:

本公司104年營業收入為新台幣(以下同)7,762,132仟元,

營業淨利為562,453仟元,稅後純益為494,240仟元,基本

每股盈餘為3.69元。

分類:房地產
報導者:新聞中心
媒體:鉅亨網
日期:2016-02-04T09:11:01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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