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臺北地區的計程車運價簡易對照表,從8月1日起,將停止使用,北市交通局表示,8月1號起,民眾搭乘大台北地區的計程車,一律照計費表收費,還沒換裝新表的運將,不可用對照表收取車資,如果有運將仍使用對照表,將可以依照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」,開罰9千元。(林麗玉報導)



台北市公運處主秘楊欽文表示,到5月底,大臺北地區的換裝新式計費表計程車,已經達九成以上,目前約還有五千輛計程車尚未換裝,台北市交通局5月中邀集新北、基隆主管機關及計程車公會研商,決議從今年8月1日零點起,大臺北地區的計程車運價簡易對照表停止使用,計程車一律回歸照計費表收費,以減少乘車時消費糾紛。主秘楊欽文說:「未換裝新表的運將,只能用舊表,未調漲運價的舊表收費,不能依照對照表多收費。」

公運處一般運輸科長王郁凱表示,從8月1號起,民眾搭計程車時,運將不可以用運價簡易對照表收費,如果運將用對照表收費,乘客可以向公運處檢舉,將可以依照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」第91條,罰9千元罰緩。

分類:交通
報導者:
媒體:中廣新聞網
日期:2016-06-01T09:16:49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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