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國曼谷爆炸事件,外交部昨(18)晚宣布旅遊警示由黃色提升為橙色,觀光局今日上午邀集相關機關與單位討論,會中達成共識,旅客即日起可選擇最有利方案辦理退費、轉團或延期。國際中心/綜合報導
泰國首都曼谷17日晚發生爆炸案,至今造成22死、123人受傷,傷者包括6名台灣籍旅客。泰國政府公布賠償標準,罹難者最高賠償30萬泰銖(約27萬台幣),傷者最高10萬泰銖(約9萬元台幣)。
泰國政府18日下午公布爆炸案賠償標準,本國死傷者的賠償工作由曼谷市政府負責,外籍死傷者的賠償工作由外交部負責,由司法部以及旅遊和體育部負責賠償。
罹難外籍人士最高可獲得30萬泰銖賠償,罹難者子女可獲得4萬泰銖賠償。
外籍受傷者治療费10萬泰銖、精神損失费2萬泰銖,誤工費200泰銖(最高補償一年),其他損失费3萬泰铢。治療費如果超過10萬泰銖,由衛生部負責剩餘費用。
曼谷爆炸案罹難者22人,國籍包括泰國、中國大陸、馬來西亞和新加坡,另有8名罹難者國籍不詳。123名傷者國籍包括泰國、中國大陸、馬來西亞、新加坡、日本、印尼、菲律賓、阿曼與馬爾地夫,傷者包括6名台灣籍旅客。
分類:亞澳
報導者:
媒體:NOWnews
日期:2015-08-19T03:25:09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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