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,犯下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的鄭捷,槍決伏法了!10日晚間,台北監獄的刑場,傳出槍響,法務部隨即召開記者會,說明執行死刑的過程,還強調,鄭捷所為、人神共憤,已經達到最嚴重的地步,沒有教化的可能,因此,在死刑定讞的第19天,火速執行槍決。
5月10日晚間8點47分,台北監獄的刑場,陸續傳出3聲槍響,犯下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,造成4人死亡、22人輕重傷的鄭捷,槍決伏法。
法務部政次陳明堂:「執行前先以麻醉,使受刑人失去知覺,20點47分~20點51分,一共開了3槍。」
槍決後,鄭捷的遺體,被送往桃園的中壢殯儀館,再由家屬領回,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強調,執法過程合乎人道,行刑前,檢察官訊問鄭捷,有無遺言,他語氣冷淡、面無表情,無悔意、沒向死者家屬道歉,只說「我很渴,給我一點水喝」,然後,一口氣喝掉600c.c.礦泉水,獄方準備的焢肉便當,也吃了2/3,不喝高粱、沒抽菸,最後,注射麻醉藥劑,8點47分、49分、51分,法警各開1槍,9點11分,由法醫宣告死亡。
法務部政次陳明堂:「鄭捷在行凶時意識清楚,沒有心神缺陷或精神喪失等,他的作為已經達到人神共憤的地步,由於鄭捷案影響社會層面甚廣,社會大眾也紛紛要求,法務部應該依法執行本件死刑,以彰顯社會公義。」
4月22日,鄭捷被判處4個死刑定讞後,短短19天,火速槍決,原本43名死囚,扣除鄭捷和停止執行的鄭性澤,剩下41人。(民視新聞綜合報導)
分類:影音懶人包
報導者:
媒體:民視
日期:2016-05-11T04:46:04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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