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兆豐金旗下兆豐銀遭美國紐約金融廳(DFS)重罰一案,金管會以及政院督導小組今(2)日陸續召開會議,會中確認兆豐銀的確涉有六大缺失,包括兆豐銀紐約分行沒有防制洗錢作業的完整內部手冊,對防制洗錢沒有充分瞭解,且在DFS已經即將採取監理行動後,兆豐銀總裁未出面協調也未及時派員赴美溝通,因而錯失良機,也未對董事會提報,過去經營又太側重績效,對法遵過度成本撙節等問題。而政院監督小組也決定,將待釐清責任後,由財政部要求兆豐銀依法對失職的董事提起民事訴訟求償。
行政院今(2)日召開「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」第二次會議,由小組召集人林錫耀副院長主持,除小組委員外,亦邀請金管會、法務部、財政部相關部會及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列席。
今日會議中監督小組聽取專案小組對兆豐銀按初步調查結果,並要求金管會立刻對外公布。因此金管會晚間也公布初步調查結果,認定兆豐銀遭重罰一案,兆豐銀存在六大缺失。
首先是內部法遵部分,金管會調查發現兆豐銀紐約分行沒有防制洗錢作業的完整內部手冊,可對防治洗錢為充分了解;而在美方金檢之後,兆豐銀知道紐約分行極有可能遭DFS採監理行動後,卻未及時派員赴美督導、溝通,導致錯失協助良機,即便DFS出具檢查報告後,兆豐銀總行還是未派員赴美溝通;此外,在過程中,兆豐銀總裁也未出面協調,導致紐約分行未能向DFS提供完整說明。而兆豐銀對有「重大缺失」的主管機關檢查報告,又未建立立即通報董事會的機制,加上過去兆豐銀側重業務績效,過度強調包含法遵在內的成本撙節等六項重大缺失。
金管會表示,在8月26~29日期間,金管會已經分別約談兆豐銀前董事長、總經理、業務督導副總經理、總稽核、法遵長、紐約分行經理及法遵主管、董事及監察人等共計28位人員,在初步綜整發現的缺失後,將持續進行資料分析比對,並釐清相關責任歸屬,預計於9月底前提出行政調查報告。
不過在這次初步調查報告出爐後,督導小組認為還有部分問題尚未釐清,包括:2015年1至3月,DFS針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進行實地檢查後,紐約分行事後是否有向總行提報,兆豐銀行總行是否有向金管會提報?兆豐銀行總行是否有依規定對分行辦理專案檢查?另,目前約詢名單中,僅有現任紐約分行經理,卻未見約詢當時金檢時的分行經理,因此,要求專案小組應掌握紐約及巴拿馬等地分行歷年法遵人員聘雇情形,並進一步約詢與事件有關的分行經理,以究明相關人員之責任,並使事件過程完整呈現。
此外,針對兆豐銀一案是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的評估,經小組經討論後認為,請財政部俟具體事實及證據明確後,要求兆豐銀行依法對失職董事提起訴訟追償,並請投保中心以股東身分發函提醒兆豐金控獨立董事,提醒其依法行使監察人職權,查明釐清,必要時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
新聞相關影音來源:民視新聞
【若手機無法正常顯示,請點這裡收看】
分類:經貿財稅
報導者:陳文蔚/台北報導
媒體:民報
日期:2016-09-02T15:29:09Z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