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高英旭涉嫌強姦未成年少女一案的上訴宣判在大法院進行,他的上訴被駁回,維持2審2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,佩戴電子腳環3年原判。
高英旭因涉嫌於2010年至2012年強姦3名未成年少女而被起訴,一審中被判5年有期徒刑,強制公開身份資訊7年和佩戴10年電子腳環。
高英旭以「誤以為是戀愛關係和對方發生性行為,5年的量刑有些過」為由提出上訴,之後又提交了2次反省書,在二審判決中被減刑至2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,佩戴電子腳環3年。仍不服的高英旭再次上訴,卻被駁回。
隨著高英旭一案的結束,他也成為娛樂圈中首個佩戴電子腳環的藝人。韓藝智/文 版權所有 韓星網 禁止轉載
分類:生活綜合
報導者:
媒體:韓星網
日期:2013-12-26T07:20:00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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