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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一名十八歲機車騎士,日前載著女朋友在路上和計程車司機發生行車糾紛,騎士竟然掏槍指著計程車司機,事件發生地點就在基隆地方法院前面,正要進入法院的檢察官目睹一切、報警處理,警方逮捕機車騎士後發現,原來他拿的是玩具槍,但「街頭亮槍威嚇」已經觸法,警方訊後將騎士移送法辦。(李書璇報導)



基隆有一對情侶,日前騎車行經基隆地方法院前面,行進間十八歲的男性騎士認為後方的計程車駕駛貼車貼太近,疑似擦撞到後座的女友,讓他心生不滿,因此趁著停紅燈的空檔,下車對著計程車司機亮槍恐嚇,基隆警方17號表示,當時這名男騎士掏槍作勢要嚇計程車司機,掏槍指著司機還狠瞪好幾秒;結果這些畫面都被一旁地方法院的檢察官目睹並報警,警方三個小時後就逮捕了亮槍的簡姓男子。



事後警方調查發現,簡姓男子持有的只是一般的空氣手槍,被恐嚇的計程車司機也說,當時他按了一下喇叭,前方的簡姓騎士就生氣了,接下來就拿槍出來,但司機也沒那麼容易被唬倒,他說只要當過兵,一看就知道是真槍還是玩具槍。



簡姓男子事後向司機道歉,表示自己在夜市工作,所以身上才有販售用的玩具槍,也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抱歉;但不管騎士手上拿的是真槍還是玩具槍,他的掏槍動作已經構成恐嚇罪,最後仍被警方依法送辦。

分類:社會
報導者:
媒體:中廣新聞網
日期:2016-02-17T03:16:48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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