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商時報【記者孫彬訓╱台北報導】


彰化銀行兩大股東台新金控、財政部法律訴訟持續中,彰銀董事長張明道昨(2)日指出,彰銀當初是發行3年的特別股,引進台新金,但在3年後轉換成普通股,「現在哪有契約,早就結束了」,台新金只是普通股股東,且當初發行特別股時,是經董事會、股東常會通過,有合法代表性。


彰銀是在2005年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私募發行乙種記名式特別股14億股,並於2005年10月3日,由得標者台新金完成股款繳納,發行價格每股26.12元,股款共365.68億元。


彰銀當時章程規定,彰銀私募發行特別股,發行滿3年時,未轉換的股份應全數一次轉換為普通股,並於2008年10月3日全數轉換為普通股。


張明道強調,過去台新金不但擁有經營權,且曾發動二次合併,一次董事指出已有多處違法,一次是價格談不攏,都沒談成。至於現在台新金就僅是彰銀普通股股東,事情極單純,一點都不複雜,且10年後的今天來看,當初的確是不好的交易。


張明道說,彰銀已創立上百年,過去台新金經營時,的確有同仁反應,客戶擔心彰銀未來走向、是否質變等,但在財政部拿回經營權後,張明道強調,現在彰銀持續往好的方向改變,最深層的文化改變,加上人員調度改變,只要是努力、用心的人都可以出頭天,現在的經營績效已經越來越穩定成長。


張明道指出彰銀的士氣越來越高昂,彰銀企業工會調查,彰銀員工去年整體幸福指數較前年顯著提升,顯示財政部主導經營權後,勞資關係穩定,彰銀員工幸福感大幅提升。

分類:產業動態
報導者:記者孫彬訓╱台北報導
媒體:中時電子報
日期:2016-03-02T21:50:06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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