鉅亨網新聞中心
第二條 第49款
1.事實發生日:105/03/04
2.公司名稱: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
6.報導內容:不適用
7.發生緣由: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
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
8.因應措施:
(1)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如下:
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1,303,018元,
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1,303,018元,均以現金方式發放。
(2)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差異新台幣3,636元,主要係因
帳列估計數與董事會決議數有所差異所致,
此項差異數將依會計估計變動調整入105年費用之減項。
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分類:房地產
報導者:新聞中心
媒體:鉅亨網
日期:2016-03-04T10:48:17Z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